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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驰名商标可以根据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等材料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九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符合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材料,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在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净利润、纳税额、销售区域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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