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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情形下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复议期限就是法定的,而不是当事方约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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