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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哪个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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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中,刑事处罚较为严重。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进行惩戒的行为,刑事处罚是司法机关依法对一切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危害社会、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人所给予的刑事法律制裁。二者区别如下:

1.

法律依据:

不同

(1)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

(2)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事法律规范,如《刑法》、《刑事诉讼法》。

2、法律性质不同

(1)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制裁手段;

(2)刑事处罚是一种刑事法律制裁手段。

3、实施主体不同

(1)行政处罚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作出的;

(2)刑事处罚是由国家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作出的。

4、适用客体不同

(1)行政处罚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违法行为;

(2)刑事处罚适用于一切危害国家、社会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5、适用对象不同

(1)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刑事处罚的适用对象仅限于公民,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6、适用程序不同

(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依照行政程序进行;

(2)刑事处罚则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按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7、处罚形式不同

(1)行政处罚的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

(2)刑事处罚的形式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8、法律救济不同

(1)行政处罚相对人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救济手段,

(2)刑事处罚相对人有提起上诉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申诉两种救济手段。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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