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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
1、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2、工程建设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以及制图方法;
3、工程建设中与安全、卫生环保相关的技术要求;
4、工程建设的试验、检验、评定方法;
5、工程建设的信息技术要求与管理技术要求。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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