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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的处理方式是: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分割的,对实物予以分割;不能分割或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可以折价、拍卖、变卖,就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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