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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双方在外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可以分为异地诉讼离婚和异地协议离婚。
1.在异地诉讼离婚中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异地协议离婚中
双方在外省协议离婚,该省需为一方户口所在地。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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