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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国家赔偿的立案规定是:
1.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予以审查立案。
2.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第四条
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本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三)有具体的申请事项和理由;
(四)属于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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