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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如果双方都在异地待了一年以上,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可以直接在经常居住地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向被告的经常住居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同一个地方待了一年以上,那就可以视为经常居住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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