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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不准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无特殊情况的,男方不准提起离婚诉讼;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为保护军婚,现役军人配偶不准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被告没有新理由、新情况的,六个月内不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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