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胎儿在遗产继承当中只是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其出生就是死体或者没有机会出生的,从始至终都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不管被继承人是否先于胎儿死亡,只要胎儿是死体,就不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