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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面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追回。如果夫妻一方是将夫妻共同财产卖给他人,然后他人善意取得,那另一方就不可以追回,只能要求擅自买卖的一方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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