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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在设立公司的各股东自愿一致,不违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情况下签订公司设立协议才有效,公司设立协议应当明确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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