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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租房合同中修缮条款一般需要写明出租人应当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担修缮责任;因承租人的过错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以及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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