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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借款时要审查借款用途,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提供和借款活动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出借人可以检查和监督借款人对借款的使用情况,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关联法条法条释义沿革信息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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