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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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