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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国有控股公司转让股权条件是:
1、报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等事项;
2、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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