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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无法作废,说明是上个月的发票了,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冲红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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