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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有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D+B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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