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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建筑工程的质量处理程序包括事故后现场监理人员及时上报总监;施工单位进行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承包单位制订事故处理方案,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最后按方案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