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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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