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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二手房逾期卖房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卖。买方逾期支付房款卖方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付款的、卖方逾期交房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均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拒绝行使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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