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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房屋建设状况包括房屋施工面积、房屋新开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以及竣工房屋价值等各方面的状况。房屋建设完成后,应该根据实际的面积出具一份有关施工面积以及加工面积,竣工面积以及竣工所用到的材料资金等等情况的报告。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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