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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专票地址开错一般没有关系。单若因地址错误,导致该发票存在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等情况时,该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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