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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12月14日下午,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发布,谷某某诉郎某、何某诽谤案已立案受理。
代理律师郑晶晶表示,此前涉嫌诽谤的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与此次刑事自诉不冲突,若胜诉,两人最高可判3年。
2、2020年12月25日,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属地公安机关对造谣当事人以涉嫌诽谤立案侦查。
3、2020年2月26日,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依法对此案向余杭区法院提起公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造谣事件参与者:郎某表示现在很后悔,称都是自己作的。
从民众到司法机关,维护权益“毫不退缩”
5858法务:柔软的舌头,可以挑断一个人的筋骨,语言有时候比暴力更能伤人。——《欲望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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