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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统一域名争议的解决机构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域名争议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三条
域名争议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
第四条
争议解决机构实行专家组负责争议解决的制度。专家组由一名或三名掌握互联网络及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较高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并中立地对域名争议作出裁决的专家组成。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通过在线方式公布可供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选择的专家名册。
第十五条
在依据本办法提出投诉之前,争议解决程序进行中,或者专家组作出裁决后,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均可以就同一争议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基于协议提请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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