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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专利侵权在行政处理上,由申请人所在地或专利侵权行为地的专利行政部门管辖。进行民事诉讼的,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
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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