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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微博人身攻击是可以起诉的,如果对方捏造并对自己的生活造谣还散布这些虚假的事实,破坏自己名誉的,造成社会评价降低的,可以对方侵害自己名誉权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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