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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逾期交房的救济如下:
一、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每超过一天,由开发商按购房人已交付房价款总数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二、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发商根本违约的,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退还购房人已交付的全部房款及利息,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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