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露露”饮料的商标之争,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下称“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及其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自2015年以来发生过多次诉讼事项,迄今尚有数起诉讼仍在进行之中,一直没有消停。
近日,承德露露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起诉汕头露露再遭法院驳回,南北露露之争又起波澜。2月1日晚,汕头露露就与万向三农集团有关诉讼事项发布声明称,南北露露历史上曾经是一家人,友好合作分工协调20多年,共同促进了露露品牌的发展壮大。马拉松式的诉讼严重伤害了露露品牌,愿意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期待共同做大做强露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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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严重伤害露露品牌
马拉松式的诉讼
近日,汕头露露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5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由承德露露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公司于2019年3月针对汕头露露发起的新一轮诉讼做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指出:“本案证据不足以认定露露集团公司、露露股份公司、露露南方公司、香港飞达公司四方共同签订的《备忘录》《补充备忘录》损害了露露股份公司的利益,故不存在关联交易损害赔偿的问题。因此,对万向三农集团公司关于判令霖霖集团公司和露露南方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 13865.62万元,香港飞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汕头露露表示,从2015年7月以来,承德露露及其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多次挑起对露露南方公司的诉讼。2018年7月,因不堪忍受承德露露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对本公司合法使用“露露”品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公司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对承德露露提起诉讼,要求其继续履行《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中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停止干扰行为。
汕头市金平区法院于当年8月2日正式受理此案,于2019年5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有效;承德露露股份公司应继续履行《备忘录》及《补充备忘录》中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义务;停止阻碍和干扰汕头露露依据《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而使用相关被许可商标的行为。承德露露不服一审判决,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在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就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之前,2019年3月,承德露露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公司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霖霖集团(原露露集团)、汕头露露、香港飞达企业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承德露露、露露集团和承德露露早期创始人王宝林、承德露露早期负责人王秋敏作为第三人参加该案诉讼。对此,汕头露露提出管辖权异议,在管辖权异议二审程序中,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至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庭前会议,并于2020年6月11日、9月10日、9月11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书面判决。
南北露露纷争始末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审理的判决书长达130页,详细论述了汕头露露与露露集团、承德露露围绕露露牌杏仁露产品和商标有关合作的历史渊源,四方签署《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的经过,双方的诉讼纠纷的过程和争执焦点等问题。
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之间的渊源,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曾是露露集团(现已更名为“霖霖集团”)先后成立的两家子公司。露露集团是河北承德当地的一家国营企业,生产杏仁露植物蛋白质饮料,拥有“露露”饮料相关商标。
1996年3月,销售重地在北方市场的露露集团,为了开辟南方市场,决定与飞达公司合资成立汕头露露,双方各自持股约51%和49%。次年,露露集团在进行国企改制过程中,又成立了公司承德露露,并在A股上市。在这个过程中,露露集团也将持有的汕头露露51%股权入股承德露露。这样一来,汕头露露转变为承德露露的控股子公司。据承德露露曾披露过的公告,2001年,上市公司又将持有的汕头露露股权剥回给露露集团,原因跟后者业绩长期亏损有关。
据汕头露露方面表示,彼时公司业绩账面出现亏损,原因在于公司自身负责的南方市场是全新市场,营销费用巨大以及又新上了利乐包生产线。承德露露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汕头露露继续留在上市公司,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财报,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飞达公司和汕头露露以“露露”品牌整体利益为重,全力配合,应承德露露要求同意暂时退出上市公司,各方并商定将来在汕头露露效益好转时再回归到上市公司。
鉴于独立投资利乐包产品和退出上市公司也给汕头露露的发展带来巨大不确定性,2001年底和2002年初,相关的四方,即露露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飞达公司先后在汕头签署了《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对因此而带来的一系列后续问题进行了相关约定和安排。《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根据当时已存在的事实,就汕头露露对“露露”相关的商标、专利和字号的使用、产品和销售市场划分以及使用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约定,其中,规定汕头露露公司继续有偿使用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之后,上述备忘录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规定汕头露露负责在广东、福建、广西等南方八省生产和销售马口铁三片罐装型“露露”牌系列饮料,汕头露露独家生产和销售“露露”牌复合纸软包装饮料产品,供应全国市场,并可根据发展需要,利用承德露露在北方的销售渠道和优势加强该产品在北方市场的销售。
与上市公司承德露露股权脱钩后,汕头露露又进一步从露露集团完全脱离。而经过2006年股改的承德露露,其控股股东从露露集团变为了万向三农集团。可以说,南北两大露露公司在股权上已再无交集。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南北两大露露公司相安无事,在各自的市场中经营露露饮料品牌。然而,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由于承德露露管理层发生重大变更,新的管理层上任后,频繁对汕头露露发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上述两份《备忘录》内容无效。与此对应,汕头露露也对承德露露进行反诉。
商标纠纷伤害露露品牌
无论是红遍大江南北的老品牌红牛、王老吉,还是快速崛起的网红品牌茶颜悦色、鲍师傅,均陷于商标纠纷多年,致使企业两败俱伤,造成深远影响。
数据显示,承德露露近年来的营业收入呈现萎缩趋势,从2015年的27.06亿元下降至2019年的22.55亿元。从2015年以来,截至目前,公司的市值也累计蒸发了40.92亿元。而汕头露露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受累于官司战,公司的销售额出现下滑。
“‘露露’品牌是所有露露人共同打造的民族品牌。但是从2015年以来连绵不断的马拉松式的诉讼,消耗了双方的时间和精力,背离了露露品牌创始人和所有露露人、众多相关方面的初衷,也对露露品牌造成了严重损害。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汕头露露表示,南北露露历史上曾经是一家人,友好合作分工协调20多年,共同促进了露露品牌的发展壮大。“露露”品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南到北,凝聚了包括露露集团、承德露露和露露南方公司在内的所有露露人多年来的艰辛努力。
汕头露露在公告中喊话承德露露,“我们衷心希望所有露露人能够共同努力,将露露品牌打造成一个百年民族品牌,也始终抱有最大的诚意,愿意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期待共同做大做强露露品牌。”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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