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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房屋代持一般有法律效力。所谓“房产代持”,一般是指不符合购房政策或不愿意出面的购房者(实际出资人)借符合购房条件者(名义产权人)的名义,由自己出资购房在房地产权簿上登记名义产权人的行为,依法进行即为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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