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律师解析: 简易流程转普通流程的规定为:
可以由当事人对适用简易流程提出异议,申请转为普通流程;
也可以由法院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主动转为普通流程,并通知各方当事人。
简易流程一般指当场处罚流程。
简易流程,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流程相对简化的第一审流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