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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出现亏损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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