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形式有哪些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取得对集体土地进行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民事权利。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

1.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2.自留地、自留山。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

3.乡村企业和公用事业。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乡村企业终止时,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我要咨询 ( 平台律师团队解答 )
文章打赏

相关推荐

婚后用老公拆迁款买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题解答:婚后用老公拆迁款买了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若认定拆迁款如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用该拆迁款全款买房,除另有约定外,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男方个人财产的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但若认定拆迁前的房屋女方也有出资,则也享有份额,但...

占用耕地的房屋拆除吗

  •  律师 律师
  • 0评论
  • 1487次浏览
  • 0人收藏
问题解答:耕地建房并不一定需要拆除,占用耕地建房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同意后就可以建设。按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

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问题解答: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没有明确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