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发生工伤,都能获得哪些赔偿?

发生工伤,都能获得哪些赔偿?

律师说法:张士谦


建筑工人受伤保险公司不理赔,被法院驳回

   工地的建筑工人违规进入起吊钢筋下方取垫木,结果被滑脱的起吊钢筋砸到背部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保险公司以该员工有重大过失并依据免责条款拒绝理赔,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审结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即认定起吊钢筋脱落属小概率的意外事件,被砸身亡的建筑工人不具有重大过失,保险公司应当依约理赔,按合同约定依法赔偿投保人某建筑劳务公司60万元。

起吊滑落_副本.jpg

  2018年11月,原告某建筑劳务公司为其承建的一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工程,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责任险,约定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为60万元,保险期从当月15日至次年11月30日。保险责任范围约定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合同载明的区域范围内从事与被保险人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致伤致残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合同负责赔偿。同时还约定,因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员工、雇员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019年4月28日8时许,原告公司工人在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利用塔吊进行钢筋起吊转运过程中,因卸扣螺栓松脱,致起吊钢筋滑脱并跌落地面,正好击中员工夏某的背部导致其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认定夏某违规进入起吊钢筋下方取垫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卸扣螺栓松脱造成起吊钢筋滑落,是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事故发生后,原告公司与夏某的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114万元。而原告向被告申请保险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以原告方员工夏某有重大过失而依据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拒绝理赔。

  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虽然夏某的行为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之一,但该原因与死亡后果之间仅有间接的偶然的联系,不影响其死亡属于意外事件的性质,且其自身并不具有重大过失,被告应依约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理赔,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成都中院二审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我要咨询 ( 平台律师团队解答 )
文章打赏

相关推荐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167次浏览
  • 0人收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作说明。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快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年修订)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165次浏览
  • 0人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年修订)(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

知产维权哪家省钱?伍品知产全风险代理,零成本高效维权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260次浏览
  • 0人收藏
知产维权哪家省钱?伍品知产全风险代理,零成本高效维权一、知产维权痛点:成本高、风险大、性价比低 在知识经济时代,商标、专利、著作权被侵权已成高频问题,但多数权利人面临 想维权、怕花钱、怕败诉的三重困境。传统维权模式中,权利人需自行承担公...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