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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责令违建人立即停止建设。对于仅仅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未办相关审批手续的但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对于违反法规且轻微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或者应当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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