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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最好的办法就是交物业费,如果你认为物业不作为,就把不作为的理由向物业提出来,但不能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可以不交物业费。而且这种情况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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