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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dubo活动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BANNED}}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公安部公通字2008第36号):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dubo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BANNED}}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dubo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dubo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dubo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dubo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BANNED}}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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