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_法律援助_法律服务

先动手打人者自担三成损害赔偿责任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近日,河北海兴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判决减轻被告人李某刑罚,并在民事判决中让有过错的受害人刘某承担部分经济责任。

  2020年4月7日15时许,李某在村北面坑塘处与刘某因邻里纠纷发生口角,李某以“哥哥你不能让挠子停,有什么事你去找大队。”好言相劝,刘某却用“我不去找大队的,要找你去找的”话语予以反击,一意孤行、动手在先,后二人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李某将刘某打致双侧鼻骨骨折。经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本案因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且被害人刘某动手在先,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可以减轻对被告人李某的处罚。被告人李某的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虽然未取得被害人谅解,但可以从轻处罚。

  2021年6月29日,海兴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刑事司法解释条款及民法典有关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关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关于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对整个案件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法院酌定李某与刘某的责任比例按照7:3分担较为适宜。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院遂判决被告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各项损失10770.52元。

  主审法官徐明松表示,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个人生活的幸福感指数,更是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法院判决旗帜鲜明表达了对纠纷引起者的谴责态度,纠正“谁伤”而判“谁有理”的错误认识。倡导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体谅,多为他人想一想。同时,遇事切忌冲动,拳头只会让矛盾进一步加深,退一步海阔天空。司法裁判对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予保护,不予鼓励,对于规范人们行为方式具有指引意义,起到司法的价值导向作用。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

我要咨询 ( 平台律师团队解答 )
文章打赏

相关推荐

擅自使用袁隆平院士姓名及肖像直播卖米被判赔偿10万元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2043次浏览
  • 0人收藏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审结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农业公司)被判立即停止商业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  隆平高科是一...

法院判决:借条过了诉讼时效不受保护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2088次浏览
  • 0人收藏
近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雷某手持借条要求被告唐某偿还借款本息,被告唐某则抗辩即使借款属实,现在也已超过诉讼时效。原、被告之间虽存有合法之债,但法院在严格审查证据和相关事实后,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雷某的诉讼请求。...

死刑!四川岳父灭门案再审宣判

  •  编辑 编辑
  • 0评论
  • 2229次浏览
  • 0人收藏
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军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张志军之女张某与被害人邹某结婚。2017年7月,张某怀孕期间,双方家庭及父母间因生活琐事...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