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奔现”就像开盲盒,不到最后一刻,都不知道那个ta,给你的是惊喜还是惊吓?
照片PS技术越高超,现实就越残酷!谈恋爱的年轻人,网恋切莫相信照片,现时代的照片,就是“照骗”。谈婚论嫁,一定要从虚拟世界走到现实中来。



PS照片来源网络,侵删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一小伙不仅受到了惊吓,甚至还被“骗”,他与网恋3个月的“女神”奔现后迅速闪婚,并且向女方家支付了20万元礼金。然而,就在与新婚妻子婚礼蜜月期间,他发现卸了妆的妻子与此前的“女神”形象大相径庭!妆前与妆后颜值的巨大反差,让他一时无法接受,他认为女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遂将其告上法庭,起诉要求离婚并且退还彩礼钱20万元。
男方:你自己看看你这照片,跟你压根就不是一个人!你这属于诈骗!必须离婚!而且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彩礼,这20万元彩礼钱你也必须退给我!
女方:当初可是你说会接受我的所有,包容我的一切,怎么现在卸了妆你就不认了?
法院:依法作出不用退还彩礼的判决
5858法务观点:
虽然虚拟与现实差异很大,但法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除去上述三种法律明确支持退还彩礼的情况之外,彩礼是否返还应看具体法定情节,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退回来
以下情况不能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形,所以法院判决不用退还彩礼。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4、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