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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计划生育证明,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人本人身份证,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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