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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试用期不过有工资。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不管试用期是否通过用人单位都必须付给相应的工资报酬,同时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拒绝发放的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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