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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工资欠条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打了欠条的,视为双方达成欠款协议,此时不属于劳动报酬纠纷,直接按照普通的民事纠纷受理,无需仲裁程序前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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