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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或者标的物类型,以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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