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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对租赁物的约定问题包括:合同履行地的约定;租赁物所有权归属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约定;租赁物保管及维护义务约定;租金约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情况下租金的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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