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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二手房电路有问题如出卖人未提前告知,则应当由出卖人担责;若出卖人在出售房屋时已将电路问题明确告知买受人,或出卖人虽未告知但买受人对电路问题知晓且无异议购买房屋的,则应当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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