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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反要约是实质变更。受要约人接受要约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也称反要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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