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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如果一方主体不是合格的劳动者,双方不成立劳动关系,具体情形有:
1、劳动者是全日制的在校学生;
2、劳动者是退休人员。用人单位聘用上述两种人时,都只能按民事聘用关系处理,而不能按劳动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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