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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转移。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房屋买卖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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