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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农村集资房的验收规定是先集资后建房。农村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其行为是非市场行为,由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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