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适用范围是:第一个就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政府可以收回土地;无偿取得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因迁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